国家食药总局通报4家乳企生产不规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称“国家食药监总局”)连发4份公告!

  11月8日下午,国家食药监总局连续发布四份通报,杭州味全生技食品有限公司、雅培(嘉兴)营养品有限公司、惠氏营养品(中国)有限公司、杭州贝因美母婴营养品有限公司在生产许可条件保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检验能力等方面存在缺陷。

  年5月期间,为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监管,查找企业生产规范体系问题,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工作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版)》《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等技术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对上述四家公司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条件保持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了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此次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属常规性检查。

一、杭州味全生技食品有限公司

  一、部分生产场所、设备设施未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

  清洁作业区中的部分墙壁存在不光滑、不易清洗的情况,不符合GB—中5.2条款关于车间内部建筑结构的要求。

  一台放置于清洁作业区的灌装机顶部积尘较多,不符合GB—中7.3.4条款关于设备清洁卫生的要求。

  清洁作业区中的部分清洗室未安装通风设施,易造成清洁作业区污染,不符合GB—中5.3.5条款关于通风措施的要求。

  二、部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原辅料采购中,维生素C钠、氯化钾、牛磺酸未按相关食品营养强化剂要求进行原料验收,不符合《细则》中关于主要生产原料管理制度的要求。

  缺少因设备故障等特殊原因造成生产中断情况的处置办法,不符合《细则》中关于过程管理制度中应建立因设备故障原因造成的生产中断的处置办法的要求。

  企业制度文件《清洗管路用粉使用制度》中对清洗用粉技术参数未作出规定,不符合《细则》中关于技术标准、工艺文件及记录管理制度的要求。

  3名检验人员在未经授权或无上岗证明的情况下出具检验原始记录,不符合《细则》中关于检验人员资质的要求。

  检验实验室中1台恒温水浴锅的检定证书过期,1台马弗炉无检定证书,不符合《通则》中关于检验设备的要求。

  存放报废包装罐的区域未进行标识,且未与合格包装材料进行有效隔离,不符合《细则》中关于物料储存和分发制度的要求。

  三、部分项目检验能力不足

  现场检验能力考核显示,维生素D检验能力不足,不符合GB—中10.1条款关于检验能力的要求。

二、惠氏营养品(中国)有限公司:

  一、部分设备设施未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

  准清洁作业区更衣室换鞋间通风、换气设施通风换气量不足,不符合GB—中5.3.5条关于通风措施的要求。

二、部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一)检验能力验证结果评价方法不规范,未对能力验证检验数据的偏差值进行核算,导致维生素B1、维生素K、硝酸盐的检验能力验证结果判定错误,不符合《细则》中关于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全项目检验能力进行验证的要求。

  缺少生物素、叶酸和维生素B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方法需要的部分检验试剂,不符合《细则》中关于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阳性检验结果确认的要求。

  三、部分项目检验能力不足

  现场检验能力考核显示,肌醇检验能力不足,不符合GB—中10.1条款关于检验能力的要求。

  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工作组已在检查过程中将你公司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情况反馈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你公司整改,你公司完成整改后要向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验收申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年11月20日前将验收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三、雅培(嘉兴)营养品有限公司:

  一、部分设备设施未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

  准清洁作业区未配置专用工作服,工作人员穿着一般作业区工作服在准清洁作业区与一般作业区两个区域内活动,存在交叉污染隐患,不符合GB—中7.4.2条款关于准清洁作业区工作服的要求。

二、部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未能提供年婴幼儿配方乳粉全项目检验能力的验证报告,不符合《细则》中关于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全项目检验能力进行验证的要求。

  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工作组已在检查过程中将你公司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情况反馈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你公司整改,你公司完成整改后要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验收申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年11月20日前将验收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四、杭州贝因美母婴营养品有限公司:

  一、部分生产场所、设备设施未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

  (一)清洁作业区配料间的现场湿度记录为30%,品控部对该区域的监控湿度记录为42.8%,相同区域的湿度监测数据不一致,不符合GB—中6.2条款关于监控设备准确有效的要求。

  (二)清洁作业区中部分区域破损墙皮的修补处、管道与地面的连接处存在不光滑、不易清洗的情况,不符合GB—中5.2条款关于车间内部建筑结构的要求。

  二、部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一)仓储区域存储的物料DHA(20-10-)存储温度要求为15—20℃,现场温度显示为22℃,不符合《细则》中关于物料储存和分发制度的要求。

  (二)出厂检验报告(ZS6)缺少维生素A和亚油酸检验项目原始记录图谱,且未按照公司文件《检测中心计算机和数据控制程序》要求进行数据备份,不符合《细则》中关于检验记录保存的要求。

  三、部分项目检验能力不足

  现场检验能力考核显示,硒元素检验能力不足,不符合GB—中10.1条款关于检验能力的要求。

  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工作组已在检查过程中将你公司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情况反馈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你公司整改,你公司完成整改后要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验收申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年11月20日前将验收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据悉,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工作组已在检查过程中将上述四家公司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情况反馈当地食药监局。当地食药监局已要求上述公司整改,公司完成整改后要向当地食药监局提出验收申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当地食药监局局于年11月20日前将验收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事实上,今年4月15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已公布过一次对奶粉企业的食品安全审计情况,并在其   4月16日,黑龙江食药监局发公告称完达山双城分公司经黑龙江省组织的专家现场验收,确认国家食药监总局食品安全审计需要整改的项目已经整改完毕。4月17日,内蒙古食药监部门发布公告,呼伦贝尔友谊乳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伦贝尔欧比佳乳业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双娃乳业有限公司3家企业已完成整改,呼伦贝尔市食药监局对整改项目进行逐项验收合格。

  5月12日,黑龙江省食药监局   今年4月,国家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其中要求“对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开展全面检查”,同时针对所有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出监管政策,要求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继续加强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婴幼儿辅助食品等重点产品的监管。

  其实,在今年实行“月月检”和国家食药监总局对奶粉企业的食品安全审计以及各地方食药监对各区域内乳企加强监管以来,国内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安全整体情况向好。相比去年,今年“月月检”被检出不合格的婴配粉企业少了很多,8、9月份的抽检更是全部合格,让整个业界重振信心。

  10月1日奶粉新政开始实施,在这个敏感时期,各个奶粉企业特别是以前上过黑榜的中小乳企着实伤不起了,一旦被检出不合格,对企业和品牌的形象打击是巨大的,对经营业绩的伤害不可估量。如今这些企业老老实实,遵纪守法,不惜重金改造车间、引进先进设备、聘请科研检测人员,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把压力变为前进的动力,注重安全同时也注重产品品质,力求行业洗牌时期不被淘汰,在新政后能够进一步发展。(部分内容来源于:食悟财经啸侃)

转自:奶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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